我與前夫離婚時,4歲的兒子被法院判決由我撫養??汕胺蛟谖覜]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為了爭奪兒子撫養權,多次搶奪、藏匿兒子,客觀上已經造成兒子的心理損害,影響了兒子的身心健康。請問我該怎樣尋求法律幫助?
宋琳琳
宋琳琳:
你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人格權侵害禁令。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nbsp;
對于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二)》第十二條規定:“父母一方或者其近親屬等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另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參照適用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條規定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一方以另一方存在賭博、吸毒、家庭暴力等嚴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情形,主張其搶奪、藏匿行為有合理事由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依法通過撤銷監護人資格、中止探望或者變更撫養關系等途徑解決。當事人對其上述主張未提供證據證明且未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相關請求的,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處理?!?/span>
而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條規定:“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害其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不及時制止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行為人停止有關行為的措施?!?/span>
也就是說,如撫養方沒有嚴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就對方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之舉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民事強制措施)或者人格權侵害禁令(禁止或限制實施相關行為的強制性命令);如撫養方存在嚴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行為,另一方可以申請撤銷撫養方監護人資格、變更撫養關系。結合本案,正因為你沒有賭博、吸毒、家庭暴力等嚴重侵害兒子合法權益情形,前夫搶奪、藏匿兒子只是為了爭奪撫養權,且客觀上已經造成兒子的心理損害,影響了兒子的身心健康,故你可以向法院提交相應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