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景韻潤 發自北京 4月9日,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布,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條例》共6章28條,包括“總則”“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檔案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明確婚姻登記實行“全國通辦”,進一步提高婚姻登記的便利性。明確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規劃、完善全國婚姻基礎信息庫,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保障婚姻信息準確、及時、完整、安全。
據了解,經國務院批準,自2021年6月起,全國陸續有21個?。ㄗ灾螀^、直轄市)開展了兩輪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截至2025年2月底,全國累計辦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49.2萬對?!稐l例》將“跨省通辦”試點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
“婚姻登記‘全國通辦’是一個便民措施,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不再受常住戶口所在地限制,將進一步提高婚姻登記的便利性?!敝腥A女子學院副教授但淑華表示,從婚姻登記管理的角度,“全國通辦”對于重婚、騙婚等違法行為也能起到防范作用。
《條例》增加婚姻家庭服務工作內容。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綜合性婚姻家庭服務指導工作和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體系建設,治理高額彩禮問題,倡導文明婚俗,促進家庭和諧,引導樹立正確的婚戀觀、生育觀、家庭觀。明確婚姻登記機關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充分發揮婚姻家庭輔導師等專業人員和其他社會力量在婚前教育、婚姻家庭關系輔導等方面的作用。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協助和配合婚姻登記機關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
《條例》提出,民政部門應當加強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婚姻家庭輔導師職業培訓,婚姻登記機關從事婚姻登記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婚姻登記業務培訓,依照有關規定經考核合格,方可從事婚姻登記工作。
“增加婚姻家庭輔導服務是這次的主要修訂內容,是對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提供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內容的具體落實?!钡缛A指出,對于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的質量評估不能唯結果論,不能單單以是否調和、是否不離作為評估指標,民政部還應牽頭對于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的入職門檻、培訓內容和監管評價等制定更具體的標準。
《條例》還增加權益保障內容,明確要求婚姻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婚姻登記工作中發現疑似被拐賣、綁架的婦女的,應當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發現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的,應當及時勸阻并告知受害人尋求救助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