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在憲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的不同層面明確反對家庭暴力。公安部發布的《加強新時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動計劃》強調要“健全落實家暴告誡處置制度”,除家暴行為構成刑事犯罪外,公安機關可以給予家暴行為人批評教育、治安管理處罰或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了公安機關應將家庭暴力告誡書通知居(村)民委員會,但是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對公安機關通知、查訪、監督家暴行為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做出細化規定。七部委共同發布的《關于加強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貫徹實施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公安機關有協助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在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時及時出警外,并將情況通報給人民法院的職責,但未形成有效的協助執行機制和相互通報機制。本文以C公安分局A派出所2020年—2022年的家暴類警情為數據分析基礎,分析公安派出所民警在處置家暴類警情中面臨的難題,嘗試提出相應的完善舉措。
A派出所2020年—2022年家暴類警情數據分析
2020年至2022年A派出所共接到110警情41706件,其中家暴類警情355件。這355件家暴類警情不包含被家暴對象撥打派出所值班電話報警、家暴行為違法人員或者被家暴對象到派出所自首或舉報的警情。
家暴類警情在全年110警情中的比例較低。家暴類警情派出所的110警情中比例比較小,分別是2020年的103件,占2020年110總警情的0.92%;2021年139件,占2021年110總警情的0.90%;2022年的113件,占2022年110總警情的0.73%。
被家暴對象絕大多數為女性。女性被家暴對象的比例較大,分別是2020年92人次占比89.32%、2021年124人次占比89.21%、2022年102人次占比90.27%。
被家暴對象的年齡呈現集中化,且呈現出低齡化、高齡化趨勢。被家暴對象的年齡集中在21歲至50歲之間。2020年—2022年,21歲至30歲的被家暴對象共計47人次,31歲至40歲的被家暴對象共計158人次,41歲至50歲的被家暴對象共計73人次。被家暴對象的年齡呈現出低齡化、高齡化的趨勢,被家暴對象最小年齡為9歲、最大年齡為81歲。
家暴類警情的重復報警率較高。同一個被家暴對象重復報警2次的人數比較集中。2020年—2022年,同一被家暴對象重復報警2次的22人次,重復報警3次的3人次,4次的人數銳減。同一被家暴對象重復報警的間隔集中在1個月之內。2020年—2022年,同一被家暴對象重復報警的間隔1個月之內的報警人次為10人次。間隔1~2年的重復報警次數緩慢上升,間隔2年以上的重復報警次數歸零。
公安派出所處置家暴類警情面臨的問題
公安派出所民警處置家暴類警情的證據意識不足。公安派出所民警在處置家暴類警情現場的證據意識直接決定行政處罰、刑事偵查,甚至民事訴訟程序的質量。
部分公安派出所民警不能對證據種類體系、證據訴訟規則有深刻的理解,更不能在行政處罰、刑事偵查程序中準確、熟練應用證據訴訟規則。家暴類警情的違法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的特殊關系、違法犯罪場所的特殊性,都要求公安派出所民警必須在家暴行為現場第一時間固定各類指向家暴行為的證據。
公安派出所民警處置家暴類警情的相關法律知識儲備不足?;趹椃?、民法典、反家暴法等法律對家暴行為的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對家暴行為的評價標準不應僅僅考慮行政處罰、刑事偵查,還要兼顧家暴行為在離婚訴訟、侵權索賠等民事法律范疇內的應用。
A派出所處置的355件家暴類警情,0件給予行政處罰或啟動刑事偵查,但這355件家暴類警情中的部分被家暴對象已經啟動了民事訴訟程序,并通過法院調查令、律師取證的形式調取了派出所的家暴警情的出警記錄、現場執法記錄儀及相應的證據材料。
公安派出所民警對處置家暴類警情的重視程度不足。家暴類警情處置成功的顯性效果不明顯。相對于公安機關對涉及黃賭毒、秩序類、傷害類警情成功處置效果的即時性,家暴類警情處置的效果大多需要一個比較長的時間才能被人們所覺察,甚至除涉家暴家庭外無人知曉。家暴類警情在公安派出所警情中的比例很低。
2020年—2022年A派出所家暴類警情在全所110警情中的比例分別為:0.92%、0.90%和0.73%。家暴類警情的處置費時費力,且“易被投訴”。
公安派出所處置家暴類警情后續機制缺失。婦女權益保障法、反家暴法規定了公安機關應將家庭暴力告誡書通知居(村)民委員會,但是沒有對公安機關如何通知,采用什么形式通知居(村)民委員會、如何對收到告誡書的家暴行為人進行查訪、如何監督家暴行為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做出細化規定。
此外,家庭暴力告誡書涉及家暴類警情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公安派出所如何在履行通知義務的時候做到最大限度的保護當事人的個人隱私也未有明確授權。
公安派出所處置家暴類警情的對策思考
增強公安派出所民警處置家暴類警情的證據意識。公安派出所民警必須牢記法律事實是證據證明事實的證據意識。家暴類警情的家暴行為的違法(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的特殊關系、違法犯罪場所的特殊性,要求公安派出所民警必須在家暴現場第一時間固定違法犯罪的證據。
公安派出所民警固定家暴類警情的證據必須遵循合法、客觀和及時的原則。公安派出所民警在家暴行為的現場可采用執法記錄儀對雙方進行單獨詢問,并對家暴現場拍照、錄像等手段固定證據。對于需協助外出就醫的被害人,公安派出所民警必須對其受傷部位進行錄像、拍照取證、委托鑒定,及時制作詢問筆錄,并對被害人提供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及時固定,必要時可對救治醫生制作詢問筆錄。
A派出所通過治安民警授課、勤務間隙學習等形式,組織社區民警、巡邏民警學習程序法的證據體系及證據的應用規則,旨在提高民警的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在一定意義上講,增強社區民警、巡邏民警在處置家暴類警情中的證據意識對更好的保護被家暴對象的合法權利具有重要的意義。
增加公安派出所民警處置家暴類警情的相關法律知識儲備。公安機關內部培訓應在側重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基礎上,兼顧拓寬民事法律知識培訓。
A派出所將與家暴相關的法律條款印制成冊,組織民警利用晨會時間專門學習。此外,A派出所定期組織民警對轄區內處置家暴類警情成功案例和失敗案例進行復盤分析,通過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的形式不斷提高民警處置家暴類警情的法律知識儲備和現場處置能力。
提高公安派出所民警對處置家暴類警情的重視程度。公安派出所民警要樹立“妥善處置家暴警情就是化解社會矛盾風險”的理念。
A派出所以“楓橋派出所”創建為契機,在依法打擊整治各類顯性違法犯罪的同時,更加注重從源頭上防范矛盾風險。A派出所依托“兩隊一室”運行機制,綜合指揮室加強對家暴類警情處置的動態監測,加強對公安基層派出所民警處置家暴類警情督促檢查,通過正面激勵、負面追責的方式提高民警對處置家暴類警情的重視。
優化公安派出所處置家暴類警情的后續機制。公安派出所要充分發揮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通過內部挖潛、外部推動的方式整合多方資源,探索“公安推動,多方參與”的處置家暴類警情的新機制。
“公安推動”是指公安派出所在處置家暴類警情中,充分發揮法定職責,在依法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主動對接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婦聯及居(村)委會,將家庭暴力告誡書的復印件抄送交給居(村)委會。
“多方參與”是指法院、民政、司法等行政部門、婦聯及居(村)委會各司其職,履行好自身職責,積極開展反家庭暴力的宣傳、定期回訪等工作,嚴防家庭暴力行為的反復發生。
在每日警情分析的基礎上,A派出所綜合指揮室將前一日接報的家暴類警情或者開具家庭暴力告誡書的情況通報社區民警。社區民警發揮其職責,協調居(村)委會建立家暴家庭的社區工作檔案。居(村)委會相關職責專員將本社區家暴家庭檔案情況上報相應的司法、民政、婦聯部門,并在上述部門的指導下開展進一步工作。
反對家庭暴力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肮餐苿?,多方參與”的處置家暴類警情的新機制是公安機關在規范執法的前提下,有效牽動政府其他行政機關、人民團體、自治組織等共同參與,形成融合宣傳家暴危害、化解家庭糾紛、打擊家暴違法犯罪和監督家暴懲治落實于一體的新機制。
(作者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民警,北京市公安局公職律師,常年參與處置家暴類警情處置和反家暴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