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迪
剛滿40歲的熊女士,需隨身攜帶放大鏡才能看清事物;在法庭里,她需要律師的轉述才能聽清法官的言語,這是因為多次遭受家暴導致的聽力受損及視力殘疾。結婚十二載,無數次的爭吵謾罵,多次被毆打受傷,身心俱疲的她,日前終于鼓起勇氣向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原告熊某與被告沈某自由戀愛后,于2010年結婚,次年生下女兒小沈?;楹?,因為酗酒習慣,沈某對熊某及女兒的打罵成了家常便飯。2015年,熊某的右眼因沈某家暴致傷,構成視力四級殘疾。
2021年10月,沈某喝酒后,因為熊某不接電話,用電瓶車頭盔對熊某進行毆打,而熊某則用菜鏟將沈某面部劃傷。事后警方分別向雙方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誡書。
2022年4月,沈某酗酒后用刀具將熊某右手手臂劃傷,警方向沈某再次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同年5月,沈某聽到母女爭執時女兒說了臟話,就用遙控器砸向女兒,致其額頭出血。警方第三次向沈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誡書。
2023年1月,沈某酒后將熊某及女兒關在門外。熊某報警后,沈某在警車上不斷謾罵并突然毆打熊某,致其眼睛浮腫流血,經鑒定構成輕微傷。同年2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沈某謾罵、威脅、恐嚇、毆打申請人熊某。
熊某坦言:“之前多次家暴沖突,因為孩子還小,且對婚姻還抱有希望,沒有及時做驗傷,一忍再忍?,F在孩子也大了,不忍了,好聚好散吧?!?/span>
熊某向上海市普陀區婦聯及法律援助機構求助。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審核后,尊重當事人的意愿,支持熊某向法院起訴離婚。
2023年7月,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審理熊某訴沈某離婚糾紛一案。庭審中,沈某承認多次家暴的事實,并同意熊某的所有離婚訴求。雙方經法庭調解離婚,且當庭生效。
離婚調解書除確認解除婚姻關系外,還確認達成以下內容:一是離婚后沈某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800元直至年滿十八周歲為止;二是確認離婚后熊某及女兒依舊對原住所享有居住權。
鑒于原、被告離婚后仍將繼續共同生活一段時間,法官向熊某告知,倘若沈某再次實施肢體暴力,不排除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熊某或小沈可以尋求法律救濟。在結案后,法院、檢察院及婦聯也會持續跟蹤回訪關注。
在司法實踐中,只要法院經過審理,確認家暴情況屬實,可不適用離婚冷靜期,直接判決離婚。本案確實存在多次家暴行為,倘若雙方不同意調解離婚,也會當庭判決離婚。最后采取當庭調解離婚,一是考慮到原、被告雙方對案件事實及訴請要求并無巨大爭議,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二是經當庭調解后立即生效,不僅提高司法效率,也能更迅速地實現對婦女兒童權益的保護;三是離婚后雙方仍需共同生活一段時間,調解有利于緩和雙方緊張關系,避免再發生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