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顏值經濟”持續升溫,各種醫美廣告鋪天蓋地,讓人真假難辨。今天帶您了解下醫療美容廣告中常見的“美麗陷阱”。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醫療美容不是普通生活美容項目,愛美人士一定要理性選擇。
醫療美容廣告屬于醫療廣告。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醫療美容廣告發布前需取得衛健部門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未經審查,不得發布。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醫療美容廣告發布時需標注廣告審查編號(其中視頻類廣告應全程標注并清晰可見)。
如消費者看到的醫療美容廣告沒有標注廣告審查編號,則涉嫌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規定,屬違規廣告,消費者切莫相信。
有的醫療美容廣告將容貌出眾與“高素質”“勤奮”“成功”做不當關聯,將容貌不佳與“低能”“懶惰”“貧窮”做不當關聯,引導消費者產生自我懷疑,再宣傳通過醫療美容改變容貌,進而改變命運,此類行為屬于故意制造“容貌焦慮”,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廣告不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屬違法廣告。
有的醫療美容機構利用患者、醫務人員和有關專業人員,或利用醫藥科研單位、學術機構、醫療機構以及其他廣告代言人的名義、形象,作推薦、證明,該行為涉嫌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屬違規廣告。
有的醫療美容機構找演員穿白大褂扮演醫生、專家,該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誤導欺騙消費者”的規定,屬違法廣告。
醫療美容是一項醫療服務,或多或少存在不確定的醫療風險,有的醫療美容機構在廣告中以所謂“無痛苦”“微創無疤痕”“安全零風險”等為噱頭來吸引消費者,缺乏科學依據。
該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醫療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含有治愈率或效率的表述”的規定,屬違法廣告。
有的醫療美容廣告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人物專訪、新聞報道等形式變相發布;
有的以“種草”軟文、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直播視頻等形式,通過互聯網違規發布;
有的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身份之便,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網絡直播等形式發布。
以上行為都屬于變相發布醫療美容廣告,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屬違法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