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兒童人權是我國人權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日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發揮群團組織優勢,促進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權益更有保障。
一直以來,對婦女兒童人權的保障,不斷完善的“中國方案”和不斷深化的“中國行動”,溫暖著億萬婦女兒童的心。在新征程上,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和囑托,再次傳遞了黨和國家對婦女兒童的關心關愛,如此堅定的國家意志,必將讓婦女兒童在全方位保障中收獲美好未來。
保障婦女兒童人權,在我國有著廣泛的社會共識和堅實的基礎。無論是新中國成立之初,還是改革開放時期,男女平等的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一以貫之,婦女兒童事業取得長足進步。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婦女兒童事業發展,高度重視婦女兒童人權保障,“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兩度寫入全國黨代會報告,推動婦女兒童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
《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的168項目標和任務全部完成,其中就包括保障婦女兒童在健康、參政議政、就業、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權益。
《平等 發展 共享:新中國70年婦女事業的發展與進步》白皮書也顯示,婦女在政治地位、受教育水平、健康狀況、社會保障水平等方面得到大幅提升。
從男女平等到兒童優先,如今越來越成為人們的自覺意識和行動,彰顯我國婦女兒童人權保障的廣泛和深入。每當婦女權益受損,每當孩子受到傷害,線上線下的廣泛關注和譴責也說明整個社會對侵害婦女兒童人權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反映出社會對保障婦女兒童人權有了更高期待和要求。
不斷深化婦女兒童人權保障,需要全社會合力推進,尤其“要發揮群團組織優勢”。各級婦聯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主動作為、履職盡責,面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站出來說話、沉下心維權、心貼心關愛,把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做在平常、抓在經常、落在基層,讓廣大婦女兒童共同享有充分人權,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